双回路供电一般是指某一负荷的电源有两回,此电源接自上级配电所不同的开关,正常运行时由其中一回电源供电,另一回处于备供状态;当一回电源停电时,由用户侧的自动切换装置将电源进行切换,保障负荷的不间断供电;双电源供电一般特指两回电源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配电所),这样就不会出现两回电源同时失压的情况,这种模式一般运用在特别重要的用户供电上,例如机场、火车站、医院等(上述场所还具备自行发电能力)。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要适用于供电过程中出现故障,不能短时间修复的地点如商场、医院、工厂、居住建筑等地。应急照明基本上都采用蓄电池或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发电机组的自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机组应处于常备启动状态。
一类高层建筑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建筑物的发电机组,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当市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启动,并应在30s内供电。
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二类高层建筑及二级保护对象建筑物的发电机组,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这种双电源+蓄电池的做法,蓄电池是作为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转换时间内用的。
正常市电没电时,柴油发电机启动要一定的时间30S内启动或手动,在这个启动时间内,蓄电池作用。
如果备用电源不是柴油发电机,能够满足下列要求的转换时间,就可以不需要蓄电池。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
二、电源的选用:电池、蓄电池电源的选择应符合下面规定:
(1)使用白炽灯时放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使用荧光灯时放电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安装体积不能过大的应急灯应使用镍镉电池或铅酸电池,放电时间比较长的可采用大容量开口型电池。
(3)电气部件包括直流和交流的变换器、检测电路工作性能的切换开关、镇流部件等。
三、应急发电机组挑选恰当的安放场所
①地基坚实,周围建筑能防震抗震,减少应急发电机组使用时移动;
②挨近用电负载,连接使用,便利办理;
③空气流通,排气便利,以避免一氧化碳危害人身安全;
④远离火源、热源及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物质;
⑤没有污垢、水滴、锯末、金属碎屑或其它杂物侵入的场所;
⑥为减少免噪声影响邻里正常日子,应急发电机组宜距离民居有恰当的距离。